• 755156513/2018-00317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6-20
  • 2018-06-21
  • 意见
  • 新政办〔2018〕1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公共厕所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厕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新郑市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市区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郑政文〔2018〕4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37号)、郑州市城考办《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统揽(郑城考办〔2018〕3号),以提升公厕管理水平为突破口,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细化管理标准、提升设施档次等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城市公厕管理的新方式新举措,深入推进公厕建设管理提升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公厕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使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新郑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有效供给

(一)建设任务及标准

1.建设任务。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城〔2018〕170号)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建成区每平方公里4—7座公厕设置。2018年计划按照每平方公里6座选址,每平方公里5座建设,新郑市建城区需新建36座,其中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3座、和庄镇负责建设3座、新村镇负责建设3座、梨河镇负责建设3座、城关乡负责建设3座、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4座、新烟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4座、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5座、新区管委会负责建设8座。其余乡镇(管委会):郭店镇、薛店镇、龙湖镇、辛店镇、观音寺镇、孟庄镇、具茨山管委会2018年需新建或改建公厕3座以上(含3座)。

2.提升改造。对照国家行业标准,市区现有公厕全部进行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档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公厕标志、标牌齐全醒目,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小便池和洗手盆等墙面上设置文明提示语;公厕全部安装消杀除臭设备,消除异味,辅助绿化美化措施,增强人性化管理水平。

3.类别要求。新设置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40%,其他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升级改造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4.建筑外观。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外观效果图和平面布局图经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5.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计,

应以人为本,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新建、改造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厕位)比例应为3:2,在人流量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2:1;按照公厕类别管理要求设有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小便厕位、无障碍厕位应叫器、坐蹲位扶手、厕位挂钩等;工具间内要设置便民工具箱,工具箱内应有针线、简单工具、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安装电子滚动屏。

(二)选址原则及要求

1.编制厕所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心城区、乡镇、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及加油站厕所建设,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布局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厕所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各类厕所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建设用地、资金落实等内容;要体现年度厕所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并严格实施。实施方案要体现厕所建设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2.公园沿街位置300米设置一座,游园内必须设置公厕,绿化带500米设置一座,入市口、生态廊道绿道内500米设置一座。沿路设置公厕间隔为:主次干道500—800米设置一座:支路、背街800—1000米设置一座;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交叉口20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公厕;主次干道公厕可在与其相交的支路背街100米内选址。

3.抓好城市厕所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老城区和开发区、商务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厕所建设,重点解决老城区厕所建设落地难的问题。要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临街围墙内空地、城区道路、广场、游园绿地、绿化带、商业区、车站、住宅区选址建设厕所。厕所选址特别困难的区域应利用沿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建厕所。沿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服务场所的内部厕所提倡向社会开放,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鲜明的标识和指引标志,补充厕所数量,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

4.抓好乡镇厕所建设。各乡〖HJ4.5mm〗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等政策,按照乡镇建成区400m—500m设1座,有公共活动区村庄每个村庄设1座的标准,推动乡镇厕所建设和改造。村庄公共活动区设置的公共厕所,要参照城镇地区公共厕所要求,按照二类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开展乡村旅游的村镇应按旅游厕所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外观景观化、设施标准化进行建设改造。重点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等公共厕所改造工作。

5.抓好旅游厕所建设。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实用、生态环保的要求建设旅游厕所,有效增加旅游厕所数量,提升旅游厕所质量,实现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数量与游客规模相匹配。推进旅游厕所分布由景区内向景区外辐射,由旅游城市向旅游城乡、由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向贫困地区均衡分布、协调发展加快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加强对旅游厕所的外部设计,注重与周边和城乡整体环境相协调,体现当地民风民俗和文化特色;内部配套设施要卫生整洁,功能齐全,方便游客。

6.严格限制公厕拆除。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应当经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原地重建确有困难的需要易地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按重置价补偿。

三、强化规划选址,明确责任分工

市政府各部门推进“厕所革命”主要职责:

市督考办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推进“厕所革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评比。

市财政局负责市管公厕新建、提升改造所需资金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奖补经费的审核与拨付。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公厕建设的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建设项目上、下水及电路管网接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公厕检查评比验收。

市爱卫办负责将公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各级爱国卫生评比内容。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公厕选址建设和管理提升的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协同做好“厕所革命”的推进工作。

四、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两班制”配备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开放时间;加强公厕管理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职工技能比赛活动;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和正常使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完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推广使用“城市公厕云平台”系统,建立完善公厕位置信息查询、服务评价、投诉受理等功能,实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时监管。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厕所建设实施方案,保障建设资金和用地,分解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绘制完成厕所电子地图,标明现有厕所的位置,计划新建改造厕所的位置、规格等信息。

(二)全面开工阶段(2018年7月底前)。完成各类厕所建设前期手续。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节点,建立工作台账。7月份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三)全面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倒排工期,及时召开协调会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5%以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底前)。11月上旬,各单位对公厕建设情况组织自查验收,提交验收申请。11月底前,新郑市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厕所建设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市区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厕所革命”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推进公厕革命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全程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公厕管理提升、支持公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建设。各部门在新建、改建厕所时要满足节水、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推进厕所生态化、低碳化、智能化、人性化发展。

(四)建立联合督察机制。市督考办、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游文物局、市爱卫办将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按照工作步骤,分片包干落实建设任务,定期实施督导,并将各部门厕所建设情况报市督考办。对于完成目标任务好的部门,市财政将统筹给予奖补。对不能按照市定工作步骤的按期完成的,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将厕所建设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相结合,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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