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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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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新政办文〔2018〕22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7日 


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工作,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8〕11号)有关创园宣传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营造氛围、提升形象、推动发展”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创园意识,形成全民动员、广泛参与、齐抓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主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郑州南部生态绿城。

三、宣传重点

(一)在全市营造创园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创园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创园目标上来。

(二)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创园工作目标责任,扎实开展创园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做法,推广经验,指导工作,推动创园工作有效开展。

(三)大力宣传创园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报道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园工作的生动事例,营造人人关心创园、人人支持创园、人人参与创园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宣传创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园工作对改善生态环境的影响,激发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园工作的热情。

四、工作任务

(一)在新郑电视台开设创园专栏,跟踪报道创园工作。通过制作播放创园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发布消息、评论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先进典型、报道创园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毁绿侵绿现象给予曝光,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二)利用新郑市政府网、官方微信、微博、视频等主流媒体大力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及时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专栏内容,积极引导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宣传高潮。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三)城市公园、游园、广场和各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广告位要设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公益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市住建规划局、市园林中心、市水务局、市旅游文物局、新郑新区管委会

(四)城区道路公交候车站设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宣传内容,出租车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电子屏要循环播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五)沿街单位、营业场所、宾馆要在门前现有的宣传栏上设置创园内容、电子屏上循环播放创园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六)各街道、社区及各居民小区等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增设宣传栏、宣传橱窗、公益广告,加强创园知识、园林绿化知识的宣传。

责任单位: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道、新郑新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精心设计、制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创园公益广告,增强创园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创园办要按照创园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提供坚定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支持。


附件: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附件

新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营造绿色宜居家园

3.园林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4.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营造优美人居环境

5.建设绿色和谐新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6.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造最佳人居环境

7.建设绿色和谐社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8.精心呵护蓝天碧水,合力创建园林城市

9.园林城市大家创建,绿化成果人人共享

10.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1.创建国家园林城,建设美丽大新郑

12.绿色牵动你我他,园林绿化靠大家

13.全市人民齐努力,共建美好园林城

14.同创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

15.打造绿色新郑,享受文明生活

16.同创园林城市,共享绿色成果

17.创建园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

18.增强绿化意识,保护碧水蓝天

19.共创宜居家园,共享碧水蓝天

20.爱护花草树木,争当文明市民

21.绿化城市,美化环境,共建和谐新郑

22.倡导绿色文明,营造绿色家园,构建和谐新郑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