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12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公告,通知公告
  • 2019-05-27
  • 2019-05-28
  • 通告
  • 新政告〔2019〕11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2019年5月23日,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郑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19〕2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19〕570号文件批准我市征收郭店镇北街村、海寨村、华阳寨村、陵岗村、南街村、前时村,梨河镇七里闫村,辛店镇鲁楼村,薛店镇岗周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作为新郑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2001〕第10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郑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地块编号2018C1101:郭店镇海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南均至郭店镇海寨村土地,西至龙湖镇魏庄村土地,北至郭店镇海寨村、龙湖镇魏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2:郭店镇海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郑新快速通道,西、南、北均至郭店镇海寨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3:郭店镇陵岗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南均至郭店镇陵岗村土地,西、北均至郭店镇洪沟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4:郭店镇北街村、华阳寨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郑新快速通道,西至郭店镇北街村土地,南、北均至郭店镇北街村、华阳寨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5:郭店镇华阳寨村、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郑新快速通道,西至郭店镇北街村土地,南、北均至郭店镇北街村、华阳寨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6:郭店镇南街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郭店镇南街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7:郭店镇南街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南、北均至郭店镇南街村土地,西至郑新路。

  地块编号2018C1108:郭店镇前时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河南省大河筑路有限公司,西至河南省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南至郭店镇前时村土地,北至郭店镇五里堡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09: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均至河南裕港置业有限公司,北至S102。

  地块编号2018C1110: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薛店镇岗周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11: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薛店镇岗周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13: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暖泉路,西、南均至薛店镇岗周村土地,北至樱花路。

  地块编号2018C1114:辛店镇鲁楼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辛店镇鲁楼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1115:梨河镇七里闫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梨河镇七里闫村土地。

  征收新郑市郭店镇北街村、海寨村、华阳寨村、陵岗村、南街村、前时村村民委员会,梨河镇七里闫村民委员会,辛店镇鲁楼村民委员会,薛店镇岗周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54.3391 公顷,其中农用地34.3414公顷(耕地31.0503公顷),建设用地17.3172公顷,未利用地2.680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2016年度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规定执行。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