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13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批复
  • 2019-03-28
  • 2019-03-28
  • 批复
  • 新政文〔2019〕14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新郑市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请示》(新水〔2019〕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郑市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规模发展,注重实效,防治结合。确保水质,建管并重,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原则,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步伐,深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运行长效机制和基层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水源地保护和供水水质保障,推动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基础支撑。

三、市有关部门要依据《三年行动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新郑市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此复。

2019年3月2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