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15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综合,通报
  • 2019-04-26
  • 2019-05-06
  • 通报
  • 新政文〔2019〕18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按照《新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及九个专项行动方案》(新办〔2018〕7号)、《新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办〔2018〕8号)的要求,市环境攻坚办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承担主要任务的市政府单位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通报如下:

   一、优秀单位

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HJ〗

  第一组(市直单位):市公安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运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组(乡镇、街道、管委会):新烟街道、观音寺镇、新华路街道、和庄镇、新郑新区管委会、龙湖镇、薛店镇。

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   第一组(市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   第二组(乡镇、街道、管委会):城关乡、新建路街道、孟庄镇、辛店镇、梨河镇、新村镇、郭店镇。

   二、良好单位

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第一组(市直单位):市农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   第二组(乡镇、街道、管委会):城关乡、新建路街道、孟庄镇、梨河镇、辛店镇、具茨山管委会、新村镇、郭店镇。

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   第一组(市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   第二组(乡镇、街道、管委会):新烟街、观音寺镇、新华路街道、具茨山管委会、和庄镇、新郑新区管委会、薛店镇、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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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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