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1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
  • 2019-05-17
  • 2019-05-27
  • 批复
  • 新政文〔2019〕23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2019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续建项目的批复

市农委:

  你单位《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新郑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续建项目的请示》(新农〔2019〕4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  你单位和财政局共同申报的辛店镇北靳楼村、观音寺镇潩水寨村、观音寺唐户村、城关乡东郭寺村、龙湖镇泰山村生态环境良好、区位交通优越、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同意上述5个村庄申报“2019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续建项目”。

  同时,你单位要会同市财政局及项目村所在乡镇,按照《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申报指南》和《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资金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  此复。

2019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