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51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9-07-15
  • 2019-07-15
  • 通告
  • 新政告〔2019〕20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2019年7月2日,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郑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19〕3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19〕742号文件批准我市征收城关乡官刘庄村民委员会,孟庄镇小石庄村民委员会,辛店镇贾嘴村、靳沟村、岳庄村村民委员会,新村镇郝家岗村、王毕庄村村民委员会,薛店镇草店村、贾庄村、龙占洼村、王张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作为新郑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2001〕第10号令)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郑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

  地块编号2018C701:孟庄镇小石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北均至孟庄镇耿湖村土地,西至乡村道路、南至双湖大道。

  地块编号2018C702:薛店镇贾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薛店镇贾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3:薛店镇贾庄村、王张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北均至薛店镇王张村土地,西、南均至薛店镇王张村、贾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4:薛店镇龙占洼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暖泉路、西、南、北均至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块编号2018C705:新村镇郝家岗村、王毕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南均至乡村道路、西至郑州城规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北至新村镇王毕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6:薛店镇草店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薛店镇草店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7:辛店镇贾嘴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至规划路、西、南、北均至辛店镇贾嘴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8:城关乡官刘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城关乡官刘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09:城关乡官刘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西、南、北均至城关乡官刘庄村土地。

  地块编号2018C710:辛店镇靳沟村、岳庄村民委员会土地。该宗地东、南均至辛店镇靳沟村土地、西至辛店镇岳庄村土地、北至具茨山路西延。

  征收城关乡官刘庄村民委员会,孟庄镇小石庄村民委员会,辛店镇贾嘴村、靳沟村、岳庄村村民委员会,新村镇郝家岗村、王毕庄村村民委员会,薛店镇草店村、贾庄村、龙占洼村、王张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30.8658公顷(其中耕地24.6886公顷、园地4.5097公顷、林地0.2933公顷、其他农用地1.3742公顷),建设用地18.6457公顷,共计49.511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2016年度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和河南省林业厅豫林经〔2013〕4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