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130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9-04-09
  • 2019-04-10
  • 通知
  • 新督〔2019〕12号
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关于落实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督查通知

各相关单位:

  4月2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新政办〔2019〕4号),为抓好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市督查局将对全市各责任单位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明确实事任务。民之所需,政之所为。办好民生实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认真研究,工作上精心组织,明确具体实事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办好民生实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密切协作,杜绝推诿扯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遇到问题要密切协作,严格杜绝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讨论,建立专项台账。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分管副职、相关业务科室召开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专项会议,对所承担的实事任务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管理台账,明确具体量化指标、完成时间节点及每月任务目标等内容。

  四、严格督办,纳入绩效考核。市督查局将每月对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实行月通报,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季度评价,每季度评价结果最终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完成差的单位通报批评。

  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于4月16日17时前将所负责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及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台账(附件)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送至市督查局督查二室(华夏国际商务中心3楼3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uchaershi@126.com)。每月25日前将2019年新郑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台账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苏  毅、高  杨

联系电话:62693902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