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1-00780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2021-11-21
  • 2021-11-22
  • 通知
  • 新政〔2021〕14 号
  • 有效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新郑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21日




新郑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部门、各有 关单位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事故救援 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郑政〔202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郑政文〔2019〕84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区域内下列火灾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3.1新郑市辖区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森林火灾除外)。

1.3.2出动两个及以上消防站到场处置火灾事故。

1.3.3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

1.3.4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其他火灾事故。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豫政办〔2021〕16号和郑政〔2021〕5号衔接。各 乡镇 (街道、管委会)应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与本预案衔接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 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站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1.5.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火灾事 故应急处置以属地政府为主,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 任,提高火灾预防和自救能力。1.5.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首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和消 防指战员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2.1.1市政府成立新郑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协调我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工作。市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副市长担任,市委、市政 府党政主要领导到场后,视情接替指挥长职责。副指挥长由市政 府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市消防救援大 队主官、市应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 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委市政府督 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人武部、市供电公司、新郑蓝天燃 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新郑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中国电信新 郑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掌握现场情况,制定总体决策,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 整作战方案,调配应急处置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3)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协调相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到场协助灭火救援。必要时直接指挥 火灾扑救。

(4)提请衔接当地驻军、企业消防队、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参与灭火和应急抢险工作。

(5)及时上报火灾事故情况,统一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2.1.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组织相关警种、保安、派出所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刑侦、治安人员参与 火灾原因调查。

(2)市消防救援大队: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开展预案修订、熟悉演练和实战训练;准确受理报警,科学调度指挥,制定作战方案,组织协调指挥,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组织消防指战员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火灾 事故现场秩序。

(3)市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4)市城管局:根据火灾处置需求,向市指挥部提供火场邻近区域公用供水管网情况,确保火灾现场用水;组织工程车辆装 备供应,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 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5)市卫健委: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援,做好伤员后送医疗救治与心理危机干预,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采取预 防控制措施。

(6)市交通局: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人员撤离及物资疏散等所需的运输工具。

(7)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火灾现场的环境监测,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范围。

(8)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出建议;组织、参加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火灾事故进行调 查处理;根据应急救助相关制度,参与灾后相关救助工作。

(9)市气象局:负责火灾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降水等天气实况 和预报、预警。

(10)市水利局:配合火灾现场水资源 (含河、湖、水库地 表水)及南水北调水的应急调用。

(11)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做好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发布,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及舆情管理。

(12)人武部: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驻地部队, 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13)市供电公司: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应急发电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4)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郑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火灾现场燃气管道关阀断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15)中国联通新郑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中国电 信新郑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抢修工作,架设临时设备,做好 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16)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灭火应急救援 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个应急处置行动中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

(17)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对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 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进行统筹管理,及时关注相 关警情网上发酵情况,时刻关注网络动态。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主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官担任,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 职责:

2.2.1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预防、战备、演练和 部门、行业之间联络协作,做好应急准备。

2.2.2整理分析火灾数据,适时调整战备等级;建立消防、 建筑、石化、卫生、电力、气象、供水、通信、环境等相关行业 和部门的专家组,为预案修订和现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2.3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报告。

2.2.4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评估、修订《新郑市火灾事故 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联合演练。

2.2.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指挥机构 当我市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 各乡镇 (街道、管委会)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控制灾 情,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信息,同时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做出研判,启动本预案,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 事发地政府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设立灭火救 援、通信保障、安全警戒、医疗救护、信息发布、后勤保障和技 术指导等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1灭火救援组

组长: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辖消防站、专职消防队

职责:负责收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订灭火应急救援方案, 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挥参战消防力量救助遇险人 员、切断危险源、控制火势、消防监护等。

2.3.2通信保障组

组长: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消防救援大队信通工作负责人,中国联通新郑分公 司、中国电信新郑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相关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有线、无线应急通信联络,设置卫星通讯、 无线通讯中继等方式,保障救援现场的通信畅通。

2.3.3安全警戒组

组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交警大队、火灾发生地交巡警、治安民警、协警、 保安、武警等

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理,监控事故责任人。

2.3.4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现场救护人员、相关医院责任 人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对现场伤员的救护、转运、治疗,做好现场 防疫工作。

2.3.5信息发布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

成员:市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负责人、 市消防救援大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统一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火灾事故情况,起草新闻通 稿,组织新闻发布会。

2.3.6后勤保障

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负责人   

成员:事发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分管消防负责人、应急 办主任、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消防救援大队后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消防装备的调集、抢修,参战人员的饮食、休 整,火灾应急处置所需油料、物资、资金的应急供应。

2.3.7技术指导组

组长: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专家组、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负责人  

成员:消防、建筑、石化、卫生、气象、电力、供水、通 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行业技术人员或专家  

职责: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破拆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 议,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 难题。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在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移动图像传输设备、卫 星通讯车等,适时将火灾现场图像传输至指挥中心,全面掌握灾 情,适时汇总上报。掌握媒体舆情,适时通报灾情及救援情况, 避免公众恐慌。

3.2预警 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 三级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4.1.2一般 一般火灾事故:指两个消防站同时出动处置警情,启动指挥部办公室响应,消防救援大队领导带领大队值班人员到场指挥, 参与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1.3较大、重大 较大火灾事故,指三个消防站以上五个消防站以下处置警情,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的同时,启动事发地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属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负责人到场配合 处置,协调当地力量,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4.1.4特别重大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指调动五个消防站以上处置警情,市指挥部启动响应,沟通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调度力量联合处置。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市级火灾事故 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4.2应急处置

4.2.1先期处置 一般事故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独立参与处置;较大、重大事故由属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协调当地应 急力量参与处置;特别重大事故市指挥部启动响应,市政府各部 门相关单位联动响应参与处置,事发地立即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 急预案,指挥相关联动部门实施灭火应急救援,最大限度控制灾 情发展,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郑州市指挥部办公室。 通过监测灾情发展,按照应急响应等级,郑州市指挥部视情启动郑州市应急预案。

4.2.2现场指挥

(1)事发地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属地乡镇 (街 道、管委会)负责人到场配合协调力量,现场指挥部实施指挥。事发地所辖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火灾应急处置。

(2)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火灾现场指挥权移交市 级现场指挥部。市级现场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按照已有分工,在市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灾情特别严重、处置时间较 长,需跨区域增援的现场,报请郑州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郑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由郑州市指挥部实施指挥或授权指挥。

4.2.3处置程序 (1)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

(2)实施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燃烧范围、发展趋势、 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

(3)确定作战意图,科学部署参战力量,第一时间控制灾情 发展。

(4)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 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5)隔离和控制危险源,对现场不间断监测,必要时采取破 拆、停电、停气等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确定水源位置,做好现场供水。 

(7)转移和保护重要物资,减少水渍损失。

(8)落实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9)保护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4.3信息发布 现场指挥部收集整理火灾事故情况,经指挥长审定同意后, 按照新闻发布的程序,组织有关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4.4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获救,火灾得到控制,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指挥部下辖各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做好移交、撤离现场。

5后期处理

事发地乡镇 (街道、管委会)和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安抚,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尽快消除 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及受影响人员。

6保障措施

6.1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健委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制订医疗救 护保障方案,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6.2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机关根据火灾应急处置需要,对事故现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 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订 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3通信保障 新郑各通信公司 (中国联通新郑分公司、中国电信新郑分公司、中国移动新郑分公司)负责制订并实施通信保障计划,组建 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保障火灾现场指挥通讯的畅通,做好应 急处置的配合和保障工作。

6.4队伍保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是扑救火灾的基本队 伍。根据需要,提请衔接当地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统筹 协调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支援灭火救援工作。

6.5安全防护 消防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应配备各种消防器材、车辆工具、搜救犬、安全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完成消防任务后报请 现场指挥部同意离开现场。

6.6装备保障 及时为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更新必需的灭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设备。消防部门要做好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 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灭火需要,调用 城建、交通等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抢险机械设备。

6.7物资保障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8技术保障 吸收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指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的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6.9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和现场救护技能培训,增强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预防、自救、互救的水平和能力。

7附 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