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委对2018年3月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已无有效规范性文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