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1792065/2017-00052
  • 新郑市商务局
  • 公示,公报公示
  • 2017-12-28
  • 2018-01-10
新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保证法制统一和保障政令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规范,现将清理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文件清理范围要求,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文件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审核,做到了应清尽清,清查中没有发现有不规范的文件。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质量。我局充分认识到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文件要求,由徐冀乐副局长亲自负责,各科室科长具体承担,并由办公室专项负责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队伍,认真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认真细致,统筹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由副局长统筹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要求,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清理标准,逐件进行评估。

(三)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我局明确了各科室的清理分工和职责,要求各科室要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对清理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每周将工作进展报至办公室进行汇总,确保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做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仍存在相关科室人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学习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清理机制,定期进行备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

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经过细致排查,我局没有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拟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局将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在社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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