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党组会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新郑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新住建〔2024〕1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城管〔2024〕1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附件:1.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2.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