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5-00027
  • 新郑市民政局
  • 社会救助
  • 2015-12-25
  • 2015-12-27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二)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二)

  一、什么是特困人群?

  答: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具体分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农村五保”人员。

  二、什么是城市“三无”?

  答:城市“三无”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

  三、什么是“农村五保”?

  答:“农村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包括对未成年人的保教)。

  四、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答: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处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五、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答:凭低保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开展同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扣除医保(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部分之后的自负费用。到尚未开展同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关证明材料和就医单据,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六、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凡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的人员可按下列标准执行:个人全年实际自负医疗费,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5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救助比例为100%;分散供养对象求助比例为8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七、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是否可以外借?

  答:不可以。严禁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外借低保、农村五保证件,发现外借者要严厉惩处,取消低保或农村五保资格,追回所骗资金。

  八、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

  答: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含2.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本市城市居民家庭。

  九、申请低收入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3.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4.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在职、退休(退职)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下岗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领取证明,务工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证明)、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5.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7.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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