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郑农〔2020〕141号)等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等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群众意愿,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新郑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人:刘学东
联系电话:0371-56920297
邮 箱: xzsnjz@126.com
邮编:451100
地 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中信银行三楼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通告媒介: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附件:
1.《新郑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新郑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