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 号)要求,我市启动了新郑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成果更新已完成。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
联系人:高 冰 联系电话:0371-62681072
邮箱:xzgtjlyk@126.com
邮 编:451100
地 址:新郑市新区中华北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商务大厦。
政府网站: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附件: 1.《关于公布实施新郑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2.关于公布实施新郑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