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司法局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对《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和建议共0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0条。
新郑市司法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