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1-00073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公报公示,征求意见
  • 2020-02-21
  • 2020-02-21
新郑市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城区水体环境,结合新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求为依据,结合“河长制”、“四水同治”、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扎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收尾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良好的城市水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无问题反弹和返黑返臭现象,实现“长治久清”。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

3.城市建成区水体管理到位,城区河道水质稳定达标,无新增黑臭水体。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现“长治久清”

一是严格落实水体管理责任制,防止问题反弹。完成整治的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内容,按照“四级”河长体系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水质检测,落实日常保洁管理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水利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二是加大水体排查与治理力度,防止形成新的黑臭水体。在落实全面排查与治理建成区水体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高等级公路、铁路沿线区域的水体排查与问题治理,加强排水设施建设,加大企业、临时安置区、棚户区的用水管理,防止污水积存,杜绝污水入河。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水利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交通局

三是继续加强明渠明沟治理,实现雨污分流。加强明渠明沟的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治理等措施,改善水体及周边环境,恢复明渠明沟自然生态和排水功能。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水利局、住建局

(二)进一步配套市政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一是高标准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要求,适度超前,科学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新建小区、连片开发区的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一次投入、一步到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的、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污泥处理系统,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标。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6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

二是挖掘潜力,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针对省、市确定的地表水质改善目标,按计划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通过技术改造、生物化学制剂投放、增设处理设备、人工湿地净化等措施,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提升尾水出水水质,满足水质达标需要,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三类水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设施建设,优先作为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用水,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医院除外)要建中水设施。2020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是科学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智能化调水。实施污水主干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充分摸排、调研和论证,通过工程措施,连通城市污水收集主管网,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效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三)从严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城区河道水质稳定达标

一是加强水体及沿岸的管理。按“河长制”要求,持续开展“三污一净”(堵污口、清污泥、治污水、净水质)专项治理和河湖“清四乱”(清乱占、清乱采、清乱堆、清乱建)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开展集中整治。城区河道根据淤积情况,适时进行节点或全段清淤。加强水体、岸堤的管理,落实日保洁制度,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建立健全水体及沿岸垃圾收集(打捞)转运机制,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水环境恶化。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水利局

二是持续开展排水口整治。全面排查城区河道入河排水口,完善信息台账,全面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梳理问题类型,研判整治措施,精准实施治理。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水利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三是加大管网排查与病害治理。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排查现状排水管网等设施运行及功能状况,摸清底数,完善管网信息台账,实施账册化管理。对雨污混接和问题排水管道、检查井等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市政管网管理规范,有序实施疏挖清理,不断完善雨污水收排系统,解决污水溢流入河等问题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城管局、住建局

四是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治理,逐步解决老旧小区雨污不分、排水不畅等问题。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住建局

五是进一步规范沿街门店、建筑工地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路长制”,从严加强沿街门店、洗车行、餐饮店、洗衣店,及路面清扫、建筑工地等行业管理,严格落实《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道路收水井集中整治,通过严管重罚等措施,严厉打击私接乱排及垃圾、污水乱倒等行为,解决污水、垃圾通过道路收水井、雨水管网排入河道等问题。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市城管局、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为本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要落实水体排查和水质检测措施,掌握水体现状,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二)强化监管处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城乡考评、水污染防治攻坚、路长制、河长制等考核内容。要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等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完成情况,依据《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违规事项和水污染事件进行顶格处罚。

(三)鼓励公众参与。重视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作用,把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借助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公布水体整治计划、整治进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信息,鼓励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监督治理成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进行水质检测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

      联系电话:0371-62681563    

      邮箱:xzgysyglc@163.com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