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工作成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1〕5号)精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zsjydds@163.com。
2.通信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华夏国际二楼教育局209室 邮政编码:451100
3.联系人:高宏义;电话:0371-62666928, 15936276068;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