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郑市人社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以民生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在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从而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81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900人的149.4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6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80人的175.51%;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7208人,完成目标任务6000人的120.13%;返乡下乡创业人数94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00人的134.71%;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596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800人的124.25%;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人数6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人的172.5%;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数2332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1000人的111.08%;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66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80人的115.17%;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8笔共计0.77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0.68亿元的113.38%;新增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共计0.52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0.52亿元的100.58%(见附件表一、表二)。
(二)社会保障。截止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企业1050家,累计参保企业3487家,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9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45万人的105.6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缴费居民达到33.370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37万人的100%,参保率达到99%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2.7万人;工伤保险正常参保人数达到10.29万人(其中建筑业项目累计参加工伤保险278家,参保农民工29369人),完成郑州市目标任务9.2万人的111.85%;失业保险正常参保人数达到7.36万人,完成郑州市目标任务4.83万人的152.38%。2021年1-12月,共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7523万元,其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00940万元、失业保险待遇4471万元、工伤保险待遇2112万元。及时为各类参保人员调整养老金,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十七连调”,人均月增资12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实现“六连调”,人均月增资15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七连增”,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200元,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全面贯彻落实“郑州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工作有序健康开展。一是青年人才支持专项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常态化。截至12月底,受理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1337人次(本科生1130人、研究生194人、博士生1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83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人的694.17%;二是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现已向郑州市人社局推荐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3家、申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2个,申报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机构1个、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1个。针对继续教育,我局出台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截至目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技人员共计11093人,完成目标任务8400人的132%。
(四)劳动关系。截至12月底,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313起、国家欠薪平台案件1763起、省监管平台391起、市长电话2206起、信访交办724起、人民网90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累计为3473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346.75余万元。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组织各类专项大检查4次,检查涉及用工企业2719余家、建筑工地84余个,涉及劳动者1.9741万余人,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仲裁案件706件,目前已结案682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涉案金额994.91万元,其中调解结案526件,调解率达到75%;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5个,实现新郑市乡镇(办)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技术工人、青壮年需求大,供给少。同时由于外部经济形势不佳,可能引发农民工返乡潮,稳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需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
功能模块不完善,与政策衔接有不顺畅的地方。如破产企业社
保费清算、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养老与企业养老的转移衔接等,
影响业务经办效能。
三是各类人才短缺。人才工作的手段拓展不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我市发展需求,特别是技术研发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仍比较紧缺。
四是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如:建筑领域欠薪案件数量不容乐观;“一金三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各职能部门联合治理欠薪问题力度不够,人社局单打独斗的现象还未得到扭转。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就业创业方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2022年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9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一是抓好困难人员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者入驻孵化基地,落实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返乡人员等群体创业补贴扶持。鼓励农民工通过回归农业生产、开展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畅通失业登记渠道,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就业保障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就业。二是扩大招聘渠道。积极开展各类线下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牵线搭桥,畅通对接渠道。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本地优质企事业单位申请见习基地,扩大见习规模,为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充足岗位,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更好地实现就业。三是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抓好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新增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3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技能劳动者基本实现持证就业,迅速掀起“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热潮。全面推动“以工代训”政策,发放“以工代训”补贴,多渠道帮助企业职工提高技能水平,促进企业稳岗扩岗。四是依托乡镇基层站所和劳动保障协管员,完善市、乡、村三级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五是建立完善就业工作台账。开展就业调查、建立企业空岗信息台账、建立就业培训台账。
(二)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保积极性。为实现全民参保,使广大群众能够明白参保、放心参保、按时享受,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向广大群众宣传《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借助乡村集市和村委会等场合,通过讲述、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帮助群众计算领取待遇金额,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实现动态管理和即时更新。与税务、建设等部门形成合力,重点做好城镇化后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建筑企业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居民、灵活就业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三是为参保对象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认真落实上级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持续做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调待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四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以基金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运行风险,持续做好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稽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内控检查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稽核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防冒领协调机制,整合力量集中把好入口关,信息实时共享把好出口关。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加大对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追缴和打击力度。五是加快“互联网+社保”建设。做好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工作,依托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郑好办APP、河南社保APP等服务终端,推动信息查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由实体大厅向移动终端延伸,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
(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做好各级各类单位人才需求摸底调查,为招聘提供依据。对特殊岗位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面向双一流大学采取主动“走出去”的方式,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引进到我市的紧缺岗位来,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优化人才成长环境。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措施,安家补助、岗位补贴,解决落户及子女就学问题,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二是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引育取得新进展。深化职称改革,建立绿色通道,完善评审条件,畅通申报渠道,向优秀人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三是推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达到新层次。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及推荐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活动,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进程,力争职业技能人才存量稳定增加。四是促进青年人才储备进入新阶段。依托“智汇郑州”人才工程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持续落实我市“五彩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强化引才、育才、储才、用才工作力度,吸引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新郑就业创业发展。
劳动关系方面: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健全欠薪源头治理机制。我局将督促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因此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督办处置,同时对不落实实名制、工程款担保、人工费拨付周期的企业严禁其开工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二是加大欠薪打击力度。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对违法用人单位严厉打击和处罚,对恶意欠薪案件迅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切实落实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信用信息与发展改革、住建、水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互认与共享,对恶意欠薪或拖欠工程款的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从而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发展和完善调解委员会建设。经常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到企业宣传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发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认真落实企业仲裁建议书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及“互联网+调解”网络平台的作用,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裁审衔接工作,特别是案件回访工作。力争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五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办事,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劳动者权益,尽量减少行政诉讼官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