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高效行使郑州赋予我市156项中的4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进展情况:
关于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省厅和郑州市已下发通知《豫应急办【2020】110号》已授权,已承接。正在协调合适的办公场地和考试点。
关于委托实施本辖区内除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查。已承接,省厅发证,只有审查权,我市目前没有非煤矿山。
关于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已承接,按照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
关于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已经自主履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