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6-00376
  • 新郑市司法局
  • 总结
  • 2016-01-12
  • 2016-01-12
新郑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抓住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我市再次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另外,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也位列前茅。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不断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考核机制;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了中小学生“百场法制报告会”,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切实抓好管理对象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守法”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多万份(张),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安装了法制宣传栏,在东西高速出口,建成大型户外法治公益广告,试点开展了法治公园建设活动。积极利用法制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以及郑州日报《黄帝故里新郑新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12•4”法制宣传这一品牌,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着力抓好法治新郑、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行业、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创建活动责任、评估、考核、表彰、奖励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一村一律师”活动,为全市政府部门、规模以上企业配备专业法律顾问,律师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危重病人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实行困难群众公证费用减免制度等,为新郑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社区的有效延伸。一年来,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676件,办理公证案件1085件,极大方便了群众。

加强执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建立健全诚信守法和惩戒机制,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将法律援助作为政府民生工程。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不断在“结网连线”上下功夫,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在市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室;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依托各行政村、社区民调组织,在全市300多个行政村、社区聘请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军人军属、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工作站,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室、受理点为骨干,以村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基本覆盖全市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城区一刻钟、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5件,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同时,选派专人接听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降低法律援助标准,将军人军属、农民工讨薪、劳动就业及权益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安装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制作图文并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挂历、扑克牌、法律援助彩页等,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不让一个困难群众站在法律援助的大门之外。

三、以“平安”创建为中心,深入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题

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早化解”的总体目标,呈现了信访纠纷量下降、民调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

一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在卫生、住建、人事劳动、公安派出所、交警队、法院及各法庭、信访等部门设立调解室,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安装了人民调解员公示栏。

二是积极运用1名法律明白人+3名人民调解员+1名法律顾问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1+3+1”模式。村里有纠纷首先通过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涉及到专业法律知识,就由三者联合调解,通过“1+3+1”纠纷化解模式,不但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无缝对接”,又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素养。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00余起,调成9500余起,成功率达到98.9﹪,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不断加强调解员素质建设,通过培训,重新选聘退休老教师、老法官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拓宽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形成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市司法局具体实施、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市近千名调解员成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消防员”,不但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金杯、银杯”,也收获了矛盾双方和广大群众的“口碑”。

四、特殊群体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我市每年都有近千人的刑满释放人员和5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特殊群体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今年,社区矫正机构编制得到落实,根据三定方案文件,对社区矫正的机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给予了规范。在特殊群体帮教工作中,积极为特殊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帮助。针对刑释人员思想不稳定、心理压力大、生活无着落、就业无渠道等情况,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技能培训,增强了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GPS卫星定位,给社区矫正专干配发专用手机,完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另外,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公益劳动,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五、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在队伍管理上,紧盯发现解决问题和服务民生两个关键点,通过人员全面“沉”:成立4支小分队(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与公证服务、特殊群体帮教),要求近千名人民调解员融入三级网格;工作主动“联”:加强联络和主动融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辖区整体工作有机“联动”;问题积极“解”:精心筹划,严密组织,落实政府承诺不折不扣,开展各项活动富有特色;业绩全面“考”:明确了听(汇报)、看(资料)、查(实地查看)、评(组织座谈评议)基本考评方法和月检查通报、季评优评差、年综合考评基本程序,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新郑市司法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等关于作风建设要求,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着手,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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