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73/2016-00019
  •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工作信息
  • 2016-12-16
  • 2016-12-19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新郑市“双融入、双承接”战略定位,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团结、进步、稳定、发展、繁荣为目标,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经济发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民族宗教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不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以民族宗教三级网格为载体,依托“政策法规宣传月”,组织动员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2016年来,共举办市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清真食品管理、使用技术培训等培训班4期,培训全市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600余人次;组织全市各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1期7天,30000余信众参加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大局意识,提升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为引领,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简称“六进”)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基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成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荣获了“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将以“东关街社区”、“渔夫子路教堂”等示范点为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

(三)积极开展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加强了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管理,充实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的力量,持续做好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优秀监督员和“监督之星”评选工作,不断激励监督员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督员、政策宣传员、情报信息员和矛盾调解员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入开展清真食品牌证专项整治活动,坚决依法打击“清真不清”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和市场秩序,确保全市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四)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巩固“安全年”、“教风年”创建成果的同时,继续扎实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通过活动的开展,规范了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培养了一批“政治上靠得往、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打造渔夫子路基督教堂、华阳寨清真寺等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先进示范点,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有序、管理规范。

(五)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按照“及时排查、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会同消防大队多次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设备、电力线路、安全通道、火源管理及值班记录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多次邀请市消防大队防火参谋对全市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现场演练。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微型应急消防队伍,及时规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清晰、响应及时、场所安全。

(六)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各级少数民族发展基金,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提高其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共争取了郭店镇华阳寨村修路(两条)、龙湖镇山西桥村完全小学操场改造、龙凤苑少数民族幼儿园清真厨房改造等4个帮扶项目,争取少数民族发展、帮扶资金  75万元。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帮助少数民族师生改善了运动环境,让少数民族师生吃上了放心的清真食品。

(七)着力解决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打击清理了一批不符合国家规定、没有按照要求依法登记的非法乱建寺观。制定颁发了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维护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群众关心的乱设功德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合法佛道教活动场所功德箱进行了登记备案和编码。规范朝觐管理,按要求输送了符合要求的穆斯林群众参加朝觐。开展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做好非法传教和防渗透工作。

(八)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深化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区域实现“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好民族宗教关系的监测与协调,及时掌握涉及民族宗教的隐患苗头,依法妥善化解。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九)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了网上审批流程、限时办结、便民服务等服务型执法建设相关制度。结合“五单一网”运营情况和民族宗教法律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适时修改了权责清单、审批清单、执法依据、运行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权责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进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建设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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