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98/2017-00499
  • 新郑市粮食局
  • 综合,资产,政府
  • 2017-05-16
  • 2017-05-17
2016年度政府经管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豫粮办[2017]49号文件精神,成立了2016年度政府经管资产报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鲁生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天兴同志任副组长,陈建党、白晓燕、陈新站、张志刚、许向辉、王改成为成员,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

我局承储县级储备粮的单位是:新郑市郑韩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该单位成立于2005年11月,是由新郑市粮食局和新郑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共同组建的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法人代表靳红涛,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新郑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侧,经营范围:粮食、油料、农副产品购销,房屋租赁。现有职工26人,其中会统人员3人,检验员3人,保管员14人。2005年4月根据新郑市政府粮改工作安排,被政府指定为保留的七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一,是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新郑市人民政府县级粮油储备任务,承储县级地方储备粮小麦14600吨,价值2044.8万元,县级地方储备油花生油100吨,价值85万元,共计储存县级地方储备粮油14700吨,价值2129.8万元。我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每仓(罐)粮油均进行了丈量计算法核查,所承储的县级地方储备粮油均实行专仓(罐)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通过这次政府经管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提高了对地方储备粮的规范化管理,不仅重视储存安全,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提高了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促进了我局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