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0-00035
  • 新郑市司法局
  • 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 2018-12-31
  • 2018-12-31
新郑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旨,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建设法治新郑为主导,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认真履行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七五”普法,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部署,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任务,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结合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宣传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全年共组织“法律服务进基层”、“新郑市法治文化大讲堂”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6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15场次,征集优秀法治文学作品120余篇,培训“法律明白人”2.8万余人次。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作用,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微信公众号,目前“新郑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行成效显著,关注人数已达到6637人。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法治城市建设一体推进,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各层次、各行业、各系统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二)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夯实人民调解基础。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有29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委会282个,调解员846人;驻公安、法院、交警队等专业调解室21个,专职调解员72人。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排查调处机制。司法所与社区(村)、派出所联合建立矛盾纠纷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会议期间,组织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2018年,全市共调解案件8895起,调解成功8755起,调成率达98%以上,达成书面协议并形成案卷4412卷,完成司法确认案件155件,三调联动案件430件。三是人民调解员培训。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成为群众诉讼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我局共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43期,培训人民调解员9306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围绕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深化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部、司法厅要求,围绕“两个坚决防止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健全完善了审前评估、分类矫正、定位监管等机制。认真落实周汇报、月报告、月考评、季评议、公益劳动、个别谈话和学习教育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65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818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47人,其中:缓刑638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累计警告77人次,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矫正对象衔接率、录入率和定位率均达100%。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实现一般帮教人员接送率95%以上、重点人员接送率100%。目前,我市共有安置帮教人员147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5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021人。

(四)围绕服务保障民生,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2018年,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已建成,完成了重点民生任务。二是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低保户、五保户和军人军属,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适当加大孤、寡、独等特殊群体的受援力度,通过完善援助案件指派等制度,提升办案效率质量。2018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19件,结案1233件,解答群众咨询4868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47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办理刑事案件880件,其中提供刑事辩护的473件,提供法律帮助的407件,审判阶段辩护率95%。三是不断提高公证水平。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区的公证服务,努力拓展公证工作业务,完善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公证投诉、复查及涉及公证的民事纠纷处理机制。认真梳理证明事项,将36项公证事项列入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缩短办证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900余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60余人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210人次。

(五)围绕群众满意指数,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情况亲自掌握,重点工作亲自落实。坚持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部署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各科室、司法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监督执纪力度。三是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季度开展工作约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每月1号作为我局党员活动日,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加强党性修养。四是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原则、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责任追究等。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

(六)紧扣职能,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了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备案制度。全年律师代理涉黑涉恶的55起案件均已按要求备案;法律援助中心无门槛解答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发挥公证职能,对不易采集、固定的证据,及时办理证据保全,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突出管控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年共组织点验150余次,集中学习教育、参与公益劳动300余次。三是发挥宣教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为提高全市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我局广泛开展各类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13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印有宣传口号的礼品共计11万余份,张贴海报5000余张,普及群众20万余人。四是深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对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全年共排查群众数量5万余人。五是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我局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和干部实施“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等行为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通过自查,我局未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仍存在标准要求不高、建设不够规范、人员不到位、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的司法所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管理漏洞。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摸排深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够等问题。四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工作及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向基层政府及企事单位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民调员作用,围绕重大项目和信访问题开展调解工作,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发挥社区矫正稳定作用,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重点人员管控、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加强安置帮教帮扶力度,特别是对帮教对象中贫困、特困人员(家庭)加大帮扶救助;完善与人民法院、信访、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对接,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完成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建设。

(二)打牢司法行政队伍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围绕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强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系统党员干部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三)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印发2019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修订完善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好签订及考核工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单位落实部门法的宣传和备案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并积极落实“法律六进”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标准的具体化;建成新郑市“法治文化公园”;加大城区周边社区服务中心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宣传亮点。

(四)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收治、管理,强化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培训,持续发动强大宣传攻势,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推进。

(五)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
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信访机关增设人民调解窗口,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初期。 

(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职能,总结现有经验,借鉴其他县市先进做法,主动探索创新,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新郑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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