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对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至2019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区管委会总规划面积30.6平方公里,实际管辖面积21.56平方公里。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辖区总人口约8.48万人。新区管理委员会属行政机关单位,下设“三局一办一中心”(新区招商引资局,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市政环保局,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新区管委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违规使用租用土地建设临时安置区。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2.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批先建。
2.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
2.白条列支3笔203476元。
3.大额支用现金59笔611854.64元。
4.列支与经济业务事项无关的发票1笔9800元。
5.列支非本单位人员费用5笔100491元。
6.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7.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114笔333469元。
8.专用材料核算不健全14笔1274005元。
9.原始凭证不合规18笔237850元。
10.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11.公务灶管理不规范。
12.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6笔51220元。
13.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6647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调整账簿;对白条列支问题,要求该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对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于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制度执行。对于执行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资料能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白条列支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