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1-00103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1-04-06
  • 2021-04-06
  • 公告
  • 2021年第77号
  • 有效
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2017至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19日,对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2017至2019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梨河镇镇域面积42平方公里,镇区面积8平方公里。全镇辖24个行政村,3.8万人,3.8万亩耕地。梨河镇是国家级卫生镇、省级文明镇、省级美丽小镇、郑州市中心镇。内设7个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设置5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梨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灶管理不规范。2017至2018年,梨河镇人民政府以现金支出单形式列支伙食补助费20.79万元。

2.列支外单位费用19.87万元。

    3.原始凭证缺失0.03万元。

4.备用金管理不规范。梨河镇政府备用金余额较大。截至2020年2月底备用金余额为27.21万元。

    5.租地协议签订不规范。

6.原始凭证不合规12笔金额8.24万元。

7.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8.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1笔0.23万元。

    9.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15笔9.25万元。

(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拆迁补偿资料不完整。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未申请立项。

3.部分工程合同订立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原始凭证缺失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退还;对备用金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对于预算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于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对工程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制度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预算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资料能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梨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原始凭证缺失问题、公务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部分问题梨河镇人民政府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梨河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