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新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机关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审计、为经济安全担当”,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重点强化审计监督,不断夯实经济安全基层基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议,锚定把新郑加快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现代化临空名市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推进经济平稳回升。出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等系列措施,贯彻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用于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加强“三保”预算编制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更多更实。2023年我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新增社保参保1.4万人,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多措并举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704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33万元,新增技能人才7.3万人、高技能人才3.4万人。
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压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新增专项债券补充我市农村商业银行资本金,提高抗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加强审计整改,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稳定,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支出进度不均衡;3.往来款未及时清理;4.向非预算单位拨款;5.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缓慢;6.2023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2023年中央级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7.应拨未拨2023年班班通网络使用费;8.滞留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绩效指标设置标准不一;2.重点绩效项目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3.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较低。
(三)延伸发现的问题
1.市区中小学校采购午餐配送服务项目应招标未招标;2.工程项目未立项;3.账务处理不严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共对我市政法委等11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从结果来看,相关预算单位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违规问题明显减少。抽查的11个单位“三公”经费总支出60.86万元,同比下降22.14%。其中,公务接待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30万元,同比下降24.78%;公务出国经费0万元。审计也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等现象。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审计机关围绕重点民生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揭示风险隐患、促进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河南省2024年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新郑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2.新郑市文化站灾后修复等3个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
3.新郑市X040河林线(郜庄交茨山路至刘吉安楼西交G107)灾后重建工程等3个项目签证资料不规范,存在无人员签字等情况。
(二)新郑市红十字会系统政策落实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捐赠物资未及时向社会公示;
2.未向捐赠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3.人道主义救助资料审核不严格;
4.向未经过考勤考核的培训人员发放培训证书;
5.培训管理不规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3年延伸审计部分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未履职尽责,造成国有资产闲置。
(二)国有资产延伸审计情况
1.国有资产未入账;
2.未按时收取租赁收入。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未按评审的招标控制价预算发布工程量清单;
(二)未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三)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
(四)多计勘察设计费;
(五)部分设施闲置,影响社会效益发挥;
(六)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
(七)决算投资额超概算投资,未重新报原审批部门批复。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构建从预算源头控制到执行末端治理的长效机制,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推进财政收支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纪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二)从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穿透式、全周期管理,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及时跟踪债券资金支出情况,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同时要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性风险。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亏损企业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做优做强,提升竞争力。
(三)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