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度新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整改落地见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共涉及11个预算单位、2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国有资产审计项目及13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五大类,共计32个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24个,分阶段整改5个,持续整改3个。各责任单位通过建立台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等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改。审计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双向对账,对每个问题都跟踪到底,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
二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立行立改类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短期内全部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对体制机制类问题,推动相关部门深挖根源,修订完善具体制度办法,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对复杂疑难类问题,牵头对接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梳理整改思路、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啃下整改“硬骨头”。
三是强化协同,形成合力。主动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成效直接与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切实提升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避免整改“走过场”。
四是注重治本,完善制度。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不仅纠正具体问题,更注重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促进被审计单位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关键领域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三、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问题24个
1.关于未按预算批复拨付各单位工会会费、福利费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将完善预算编制及拨付流程,严格执行年初人大常委会的预算批复,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权益。
2.关于未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资金调整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3.关于生均经费应纳入未纳入“三保”标识范围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三保”事项规定,及时纳入三保支出范围。
4.关于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科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引导资金按项目实际需要均衡支付,避免单月集中支付资金。
5.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资金,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法纪意识。
6.关于未严格按照要求清理合并银行账户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根据财政专户相关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规定开设的账户进行清理,将财政专户统一转归国库机构管理。
7.关于专项债券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截至2025年11月底,2024年新增的8个专项债券项目已按规定开展了绩效自评。
8.关于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存在相同指标设置标准不一、不量化、不规范的问题。2025年财政局对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相同指标设置统一标准。
9.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较低的问题。财政局对绩效自评进行抽查,对绩效自评不合理的,要求预算单位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10.关于重点绩效项目评价结果未得到充分应用的问题。财政局要求预算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并根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对该项目预算进行适当核减。
11.关于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未开展的问题。本项目已于2025年8月出具实施方案,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预计2026年1月完成建设任务。
12.关于郑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龙湖镇泰山村)建设项目未完成的问题。目前正在加紧收尾,预计2026年3月底完工。
13.关于新华路(玉前路-新建路)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该项目已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42万元。
14.关于防灾项目资金未配套到位的问题。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支付本级资金118万元。
15.关于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审计整改期间已将经费全部上交住房保障中心,并按照规定编制了财务收支表、净资产变动表。
16.关于使用维修资金办理周期长,使用不便的问题。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简化申请材料,压缩申请周期,申请人材料准备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
17.关于维修资金使用率仅为0.28%的问题。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开展专项调研,主动对接群众需求,切实发挥维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18.关于殡葬改革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问题。2025年5月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实现全市死亡人员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
19.关于公益性公墓管理执行不严谨的问题。新郑市民政局印发了《新郑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实现公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0.关于未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的问题。新郑市民政局安排生产厂家对火化机的尾气除尘设备进行整修保养,目前已按要求正常开启了消烟除尘设备。
21.关于原城市经营管理中心车库被无偿使用的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将车库腾空收回,下一步将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盘活。
22.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手续,财政局已将对各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纳入2026年度工作计划。
23.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的问题。2025年度审计项目涉及的11个单位已制定相关制度,并完善财务支出手续。
24.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高估冒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结算审核,今后严格按照市政府2025年10月出台的《新郑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工作。
(二)分阶段整改问题5个
1.关于财政滞留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2025年1至11月,新郑市财政局已拨付专项债券资金4629.23万元。
2.关于滞留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截至2025年11月底,新郑市财政局已拨付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
3.关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未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问题。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建立了全市维修资金电子管理台账,明确了开户小区底数、交存面积和交存金额。
4.关于原城市经营管理中心应收未收房租的问题。新郑市住建局已将收取的2023年租金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针对2024年及2025年度租金,催缴程序已启动。
5.关于原城市经营管理中心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新郑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准备公开招租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待正式批复下发后组织实施对外公开招租。
(三)持续整改问题3个
1.关于暂付款压减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对暂付款逐笔逐项梳理落实,并根据新郑市财力情况逐年逐项消化。
2.关于应拨未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和“教龄津贴”的问题。新郑市财政局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统筹安排资金,分批次逐月安排拨付。
3.关于未开展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的问题。新郑市公益性公墓新址已确定,手续正在进行,计划2026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新郑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持续加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跟踪督办。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指导,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对已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
二是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审计委员会,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进一步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