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N26975/2022-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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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2022-07-15
  • 2022-07-15
新郑市发布关于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全面彻底排除潜在风险人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7月16日7:00-13:00完成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龙湖镇)、孟庄镇、郭店镇、薛店镇辖区所有居民全员采样工作,7月17日6:00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上报检测结果。

7月17日7:00-13:00完成城关乡、辛店镇、观音寺镇、梨河镇、和庄镇、新村镇、新建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新烟街道、新区管委会、具茨山管委会辖区所有居民全员采样工作,7月18日6:00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上报检测结果。

二、采样对象

辖区所有居民(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各级院校师生及保障人员等)。

重点人群检测合并进行。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采用固定采样点(包括核酸检测小屋)形式进行,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村)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采样方式

集中隔离人员1:1,鼻拭子;居家隔离人员1户1管,咽拭子;其他人员20:1,咽拭子。

五、特别告知

(一)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扫“两码”、戴口罩、不拥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间距。

(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是,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三)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不配合、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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