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N26975/2022-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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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2022-12-04
  • 2022-12-04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30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辛店镇岳庄村靳庄自然村

观音寺镇唐庄村大朱庄自然村

薛店镇薛店大道98号院1号楼

薛店镇大吴庄老社区13号楼2单元

薛店镇天途易居小区11号楼1单元

孟庄镇华南城中园小区51号楼2单元

梨河镇高班庄村第八村民组主街北向南第一至三排

新村镇新村村商业街

新华路街道后屯九巷五号

新华路街道五宅庄一巷十号

新华路街道浅水湾小区5号楼

新华路街道壹品蓝湾景苑小区10号楼3单元

新华路街道教场村红太阳超市后第二排西1栋1单元

龙湖镇魏庄社区老年安置点

龙湖镇维也纳湖畔小区二期25号楼2单元

龙湖镇侯庄村一组123号、二组211号、二组230号、二组231号、三组351号、三组1268号、三组爱尚赫轩服装厂、三组奇龙服装厂、五组501号、六组635号、七组701号、新村001号、新村电子厂

城关乡居易新城社区21号楼3单元、12号楼除1单元外的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