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29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新烟街道花悦城小区2号楼1单元
孟庄镇浩创悦府小区1号楼1单元
薛店镇西场李村第二村民小组
薛店镇大吴庄老社区16号楼1单元
薛店镇天途易居小区8号楼2单元、12号楼3单元
辛店镇辛店村六道街商业区
辛店镇嘉德龙食品有限公司2号办公楼2单元
梨河镇佳丽数码有限公司
新华路街道秀水新华城小区1号楼1单元
新华路街道黄南4巷10号
龙湖镇小乔自然村一组自建房94号
龙湖镇宝相寺市场恒发宾馆、告白花店
龙湖镇温馨宾馆龙湖镇豫通宾馆
龙湖镇永丰乐城小区阳光里项目工地
龙湖镇东徐村一组008号自建房、三组001号福润多超市、105号溪溪菜店、117号益佳康药店
龙湖镇侯庄村一组112号、五组007号、五组020号、六组621号、六组631号、六组633号、七组126号、七组爱美立方服饰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