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N26975/2022-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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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2022-12-08
  • 2022-12-08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7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龙湖镇融侨城小区7号楼2单元

龙湖镇国瑞城小区爵士苑7号楼2单元

龙湖镇前胡东社区北3号楼1单元、北3号楼4单元、18号楼3单元、31号自建房、35号自建房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