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59
  • 新郑市水务局
  • 综合,其他
  • 2016-03-09
  • 2016-03-11
  • 新水〔2016〕36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宏战、刘奎志、谷宏发、高国治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建议收悉后,市水务局非常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经过广泛收集资料并充分论证。现答复如下:

我市水资源匮乏,机井灌溉是我市农业灌溉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例如我市2014年投资560万元实施了中央财政统筹资金建设项目,其中在梨河镇新打、配机井36眼;针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后管护不到位、水利设施损坏严重的现象,我市又投资440万元,在梨河镇实施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项目,投资125万元,在梨河镇实施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对梨河镇辖区的水利设施进行确权,发放“两证一书”,创新水利设施先建后补以及管护制度;同时在梨河镇设立了乡镇水利站,配备了3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镇的基层水利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梨河镇的投入,计划争取投资803万元的小农水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2016-2017年度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新郑市梨河镇建设项目均在梨河镇实施。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水利配套老化、农用机井配套设施不全和管理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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