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17-00108
  • 新郑市林业局
  • 建议提案,古枣树,红枣文化
  • 2017-06-19
  • 2017-06-19
关于加快古枣树公园建设,保护传承红枣文化的建议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068号)

石聚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古枣树公园建设,保护传承红枣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郑红枣资源丰富,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名、特、优”经济林—大枣之乡,红枣是新郑的王牌产品,红枣产业是新郑市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新郑市委市政府一直都很重视发展和保护红枣经济。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国家重点工程在新郑市境内施工建设,占用大量的枣林地,给枣树的保护管理及枣产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加快古枣林公园建设一直是新郑市林业局保护古枣树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建设河南新郑国家古枣林公园的函》(林场发[2014]53号)及《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建设河南新郑国家古枣林公园的通知》(豫林园[2014]97号)文件的批复,我市已按照招标程序确定了设计单位。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了东至京广铁路、南至豫04省道、西至潮河、北至双湖大道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现在正在筹划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尽快确定公园的建设范围,并做古枣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杜绝随意移植、破坏、砍伐古枣树现象的发生,坚决遏止古枣树的减少和流失,全力为新郑红枣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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