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17-00175
  • 新郑市农委
  • 综合,建议,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 2017-08-02
  • 2017-08-02
  • 新农〔2017〕81号
关于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编号:A [ 2017 ] 070号)答复的函

王颂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探索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按照“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的原则,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持不懈,全面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针对此项工作,我市2016年已出台了全市《新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并按照此文件精神逐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各地基本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试点。

到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制度,农村道路、绿化、亮化、文化等方面建设水平明显提升,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达标村,2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示范村。

到2020年,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农村生活污水得到逐步治理,7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达标村,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示范村。农村道路畅通、绿树成荫、整洁明亮、文化生活丰富、美丽宜居,农民过上全面小康的新生活。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农村畅通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设和养护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县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组道路建设,有条件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创造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护农村饮水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达标,努力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中心村电网改造和平原地区农田机井通电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规模经营生产用电。加快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持续推进环境净化工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的“五有”标准推进工作。“五有”标准:一是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乡镇、管委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二是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措施的堆埋。三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四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五是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收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安排经费支出,确保长效运行维护。

围绕达到“五有”标准要求,当前应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清理农村公路两旁和村庄内外垃圾,保持环境经常性干净。二是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城乡一体原则合理建设垃圾处理厂(场),乡镇完善垃圾转运设施,有条件的可独立或共建垃圾处理厂(场)。三是按照不低于农村人口千分之二的比例配备村庄保洁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四是开展垃圾分类试点,首先进行户简单分类、再进行村庄集中二次分类,将分出的有机垃圾就地回田、建筑垃圾在当地选择适当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通过供销系统网点或其他网点回收、有害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妥善处理垃圾。分类后的垃圾,靠近垃圾处理厂(场)的,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偏远分散村庄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应妥善贮存、定期外运处理。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谋划县域生活污水治理,最大限度地推进农村和城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解决临近城镇村庄的污水排放问题。

加强农村家庭庭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开展农村宜居水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地膜回收加工利用,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引导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家庭庭院。

(三)持续推进乡村绿化工程。按照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种绿化树、种果树、养花等多种方式,进行农村公路两旁绿化,田间林网绿化。突出抓好村庄绿化工作,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建立村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相结合的绿化村庄管护机制,确保绿化成果保持下去。

(四)持续推进村庄亮化工程。按照方便农村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安装照明设施,城市周边、产业集聚区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实现夜晚普遍有照明;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夜晚有照明。

(五)持续推进农村文化工程。整合和优化农村公共资源,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健身文化广场,实现图书、医疗、体育、文化、法制等多种功能,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对公共场所、主街道两侧的外墙面进行美化,建设文化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健全乡村文明公约,普及文明知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评选卫生户、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鼓励志愿者行动,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由市农委、爱卫办、住建局、新城办、文广新局、交运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南水北调移民局、执法局、发改委、财政局、规管局、畜牧局单位共同组建联合办公,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工作督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二)坚持分工负责。各乡镇、管委会政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落实,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财政局要统筹上级财力和本级财力,加大投入力度,并通过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和吸纳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示范创建。根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并尽量集中安排,连点成线,面上铺开,逐步延伸。要选择具有自然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特色的村庄,建设美丽乡村试点。

(五)加强督导考核。建立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效利用社会第三方调查手段,开展经常性的自查、互查和抽查活动,平时进行督查情况通报,各乡镇、管委会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使督查考评工作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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