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亮代表:
您提出的《农民创业园政策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关乡实际情况,农民创业园选址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不符合城镇规划。本着尊重事实,积极稳妥,解决问题的原则,建议城关乡政府结合辖区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规划方案,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沟通,并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专题会议研究,争取领导给予政策各方面的倾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