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96
  • 新郑市科技局
  • 人大建议,答复
  • 2017-08-15
  • 2017-08-16
  • 新科建字〔2017〕1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志超、刘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各个大学结合市场实际开设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不断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造潜能。我市已经出台了一些扶持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新政〔2016〕37号,也匹配了相应的资金,并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各部门扶持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和政策优惠。今年5月份,我市举办了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代表进行了资金奖励。另外,郑州市出台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计划,普通高校及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郑人员,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计划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2万元资金奖补,其中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承担1万元。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15万元支持。

针对我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问题,现阶段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是:深入高校宣传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引才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良好服务,广开进贤之路,集聚优秀人才,吸引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就地创新创业。为加快我市创新创业工作,市科技局拟成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通过集聚要素,发布指南,提供服务,搭建创业者与创业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平台。要多组织一些高层次的、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充分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营造“人人支持创新、人人投身创业”的浓厚氛围。吸引大学毕业生创业入住综合体和众创空间,通过这些载体的优势,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和精神,真正把我市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之城。


新郑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分管领导:刘伟红

联系人:石  鹏  联系电话:6269667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督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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