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7-00025
  • 新郑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建议答复函
  • 2017-06-20
  • 2017-06-21
关于对建立养老院、托老站的建议答复的函(编号:A〔2017〕102号)

陈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扩大养老院、托老站建设,完善设施,解决老人后顾之忧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机构及设施的现状

新郑60岁以上老年人有10.23万,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4万。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福利中心、光荣院)16所,社会办养老机构6所,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43所,总床位数2650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27张。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围绕“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工作思路,着力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升级改造了一批公办养老机构。全市筹措资金65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福利中心、光荣院16所,使养老院就餐、住宿、康复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建设了一批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着力在新建成的社区或有条件的村建设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配置康复、娱乐、学习、就餐、临休等设施,让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基本养老服务。2011年至今,全市累计建成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43家,其中正在运营的有6家。三是扶持建成了一批社会办养老机构。采用“以奖代补、财政补贴、税费减免、政策优惠”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缓解社会养老床位的供需矛盾。对审批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电费用按居民使用价格收取。2016年,指导全市6家社会办养老机构投入资金300万元,对餐饮环境、住宿条件进行升级改造,添置了一批优越的生活设施,拓展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空间。

二、新郑近几年出台的惠老措施

为让全市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新郑先后出台了惠及全市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如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听障老人免费配戴助听器、老年人两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对老年人养老进行补贴等。市委宣传部、老龄委加强传统孝道教育,每年开展敬老孝亲模范评选,在媒体宣传播放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市政府为每个敬老院配3名保安,民政局定期督促各养老机构规范运营。进一步强化安全设施投入和日常安全巡查,不定期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暗访。协调卫生、文广、教育等部门,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服务活动,使养老机构逐渐成为全市尊老敬老爱老的窗口。

三、我市养老工作的努力方向

为加快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拟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1、强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按照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不低于40张的要求,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统筹考虑辖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布局设置与建设计划,2018年6月底前各建成一所床位不少于200张、配套设施基本齐全的养老院。2、推动社区养老全面覆盖。按照“广覆盖、贴需求、惠民众、可触及”的原则,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居住小区、3年内未列入城镇化改造的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力争建成一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兼具日托、助餐、助医、娱乐、康复功能的标准化托老站或幸福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管理运营。老旧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3、有序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委托专业养老团队或品牌连锁养老机构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托老站),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速提升。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继续落实对社区托老站的建设补贴、用工补贴、运营补贴,对收住城镇“三无”、农村特困供养、低保家庭、贫困家庭、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中半失能、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或为其提供上门服务的社区托老站,按服务人数补助护理费用,资金由市乡两级各负担50%。支持专业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民政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