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7-00026
  • 新郑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建议答复函
  • 2017-06-10
  • 2017-06-11
关于对加强城区社区干部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编号:A〔2017〕103号)

吴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社区干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提高城区社区干部待遇由市委组织部管理,请转办市委组织部处理。

2、关于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管理的问题,我市的相关安排是每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一次。

3、关于加强对社区干部选拔和筛选,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的问题,我们在新办【2015】17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社区党组织和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中提出“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社区‘两委’成员的素质关,真正把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特别要选准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把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关,真正把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政治素质高、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好的管理服务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的优秀人才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街道党工委、中心城区新区建设管委会党委可以结合实际,细化并公布社区‘两委’人选的资格条件,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社区干部队伍。要把好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关,主动征求纪检机关和信访、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意见”。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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