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7-00029
  • 新郑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建议答复函
  • 2017-06-30
  • 2017-06-30
关于对提高基层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答复的函(编号:A〔2017〕108号)

刘会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由市委组织部管理,请转办市委组织部处理。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