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7-00026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议案回复
  • 2017-07-03
  • 2017-07-04
“关于增加新郑市基础教育供给”议案的回复(A(2017)017号)

尊敬的马文明、周遂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郑市基础教育供给”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针对优化教师资源,我们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拟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的形式聘用教师,解决教师紧缺问题。我市2017年已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育工作人员240名,政府购买服务教育工作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的,经人社部门确认,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续签劳动合同。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休假等有关待遇,工资参照同类同层次事业单位工作的院校毕业生工资(不含各类补贴和年终奖)执行,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规划等,考虑未来我市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做好学校布局工作,目前“新郑市城乡中小学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以实现我市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城乡教育一体化。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相信在您们的正确建议以及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的教育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