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7-00029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议案回复
  • 2017-07-02
  • 2017-07-03
“关于增加龙湖镇中小学教师队伍力量”议案的回复(A(2017)022号)

侯玲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关于增加龙湖镇中小学教师队伍力量”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针对优化教师资源,拟采取以下措施: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的形式聘用教师,解决教师紧缺问题。我市2017年已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育工作人员240名,政府购买服务教育工作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的,经人社部门确认,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续签劳动合同。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休假等有关待遇,工资参照同类同层次事业单位工作的院校毕业生工资(不含各类补贴和年终奖)执行,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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