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7-00229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7-08-13
  • 2017-08-15
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王武来、范会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一购置垃圾收集清运设施,保证农村各种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2017年在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探索推行环境卫生社会化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是解决城乡环卫管理二元结构矛盾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的治本之策,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的基本保障,是遏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序化处理,破坏环境的有力举措。2017年4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我市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2017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将顺利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二、加快辛店垃圾处理场建设,尽快投入运营。

位于辛店镇的第二垃圾处理场项目正在建设中,目前填埋库区已完成70%工程量,正在铺设防渗膜,预计2017年10月底投入运营。

三、加大对个人将承包的农田或荒沟私自高价承租给他人存放垃圾打击处理,规范垃圾处理秩序。     

此行为属违法行为,我局将在以后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个人将承包的农田或荒沟私自高价承租给他人存放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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