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9072336/2017-00004
  •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建议提案
  • 2017-06-30
  • 2017-07-05
关于“温泉新村”纳入管理的建议回复(编号:57号)

王石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温泉新村”纳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华办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新华办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温泉新村”周边环境问题,保障居民生活质量。

 

 

2017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