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薛智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加大对具茨山扶贫搬迁安置群众就业扶持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为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安置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管委会将以大旅游开发建设为支撑,按照“产业化富民”战略要求,立足实际,按照市里总体安排部署,对于增加搬迁群众就业和提升增收方面: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一、借助市里出台的“双联双助”活动,即“支部联村促党建,企业联村助脱贫”。联村企业与各村都签订了帮扶《协议书》,在产业发展,农产品销售和用工上向贫困群众进行倾斜。
二、市里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措施,要求村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年终考评和换届任用的硬性条件,督促各村成立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形式,拉长产业链条,促进群众就业和分红。
三、由辛店镇划定60亩建设用地,作为搬迁群众的产业园区,由市扶贫办利用后续扶持政策的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出租和招商,降低租用门槛,促进搬迁群众的就业和集体资产的分红。
具茨山管委会在群众搬迁后,也将着重从招商引资培育产业、技能培训安排就业、引导群众自主创业三个方面解决群众的就业安置问题,解除群众搬进社区生活成本增加的后顾之忧。
一、主动与辛店镇对接,结合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加强对群众的技能培训与管理,确保用工单位满意,满足群众就业。
二、群众搬迁至社区后,引导群众在社区进行自主创业。社区临街两万平方米商铺届时将进行市场化运作,优先租赁给搬迁群众,支持他们积极开展经营,增加收入。同时,对商铺租赁收入,做为集体收入,解决群众的一些必需开支,使群众搬迁后能尽量减少家庭生活的开支。
三、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群众,积极开展“金种子”互助金项目(每村50万元资金可放大至300万元的扶助贷款),为创业群众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具茨山景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