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7246535/2017-00109
  • 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
  • 建议,人大
  • 2017-08-01
  • 2017-08-01
  • 新规建字〔2017〕5 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084号建议答复的函(编号:B〔2017〕5号〕)

马东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创业园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省政府批准,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关乡拟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将为未来的城关乡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在此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将统筹考虑城关乡各项事业的发展和项目的布局,您所提出的关于农民创业园的规划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结合总规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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