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慧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黄水路小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新郑市黄水路小学周边都是原有独家小院,暂时没办法提供给学校作为操场用地。下一步,市政府对周边进行拆迁改造时,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新规划黄水路小学用地规模,按照高标准来满足我市黄水路小学正常教学和操场等用地的需求,确保在校师生身心得到健康全面发展。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