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7246535/2017-00111
  • 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
  • 建议,人大
  • 2017-09-15
  • 2017-09-15
  • 新规建字〔2017〕 7 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125号建议答复的函(编号:C〔2017〕7号)

郑慧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黄水路小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新郑市黄水路小学周边都是原有独家小院,暂时没办法提供给学校作为操场用地。下一步,市政府对周边进行拆迁改造时,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新规划黄水路小学用地规模,按照高标准来满足我市黄水路小学正常教学和操场等用地的需求,确保在校师生身心得到健康全面发展。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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