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17-00027
  • 新郑市民政局
  • 建议,建议提案,建议答复函
  • 2017-06-30
  • 2017-06-30
关于对城区建设公共墓地的建议答复的函(编号:A〔2017〕106号)

敬伟民代表:

  您提出的城中村墓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将公益性墓地建设列入2016年为民实事项目。2017年新郑市市民公墓建设又列为新郑市十件实事之一。将启动公共墓地建设,提供免费骨灰盒,逐步降低群众殡葬负担。

  按照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为单位建成一个公益性公墓。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群众丧葬需求。2016年部分乡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但仍有个别乡镇工作滞后。下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改变旧的丧葬习俗,争取2017年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新郑市民政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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