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27/2020-00152
  • 新郑市林业局
  • 建议
  • 2020-10-13
  • 2020-10-13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俊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植新烟片烟醇化库区项目北门绿化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新烟片烟醇化库区项目北门设在中兴路上,该项目于2017年建成,移植涉及的中兴路绿化带是2013年由我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北门两侧地势较低,绿化带位置较高,存在雨水倒灌安全隐患,且形象较差,需要先将两侧绿化带进行苗木移植,再进行土地平整,然后再进行绿化。

如需移植绿化带内苗木,请按照新郑市生态廊道占用申请审批流程,至林业局依规办理占用手续。

下一步,林业局将积极配合好、服务好企业诉求,快办、办好涉及绿化带移植工作。                 

 

  

 新郑市林业局    

二〇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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