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新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呆憨傻家庭负担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呆憨傻对象属社会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一是对1395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抚养)义务人无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3140元的标准,落实供养资金。按照失能人员月1140元、半失能人员月475元、自理人员月190元的标准,落实护理费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对因病、因意外致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缓解家庭困难。年投入资金100多万元,救助人数527人;三是及时将因病、因残造成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30元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市有4564个家庭8349人享受了此项政策;四是对4473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按每月100元的标准(与特困供养对象不重复享受护理补贴),落实护理补贴;五是持续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的建设改造力度,新建5所敬老院,改造提升5所敬老院,全市各敬老院的消防设施、供养条件、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增加了面向失能、半失能对象的护理型床位;六是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通过人脸比对、头条寻人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帮助流落街头的人员特别是呆憨傻对象回归家庭。年救助人数在300人左右。
呆憨傻对象由于自身情况的特殊性,给其家庭带来一定经济负担。根据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建议:一是呆憨傻对象的法定扶养人(抚养人)应依法尽到扶养(抚养)责任;二是若家庭困难,可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反映家庭困难,申请享受相对应的救助政策;三是对符合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条件的,可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民政部门也将聚焦这类特殊群体,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就建设集中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不断健全和完善与新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能更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